广西离婚协议书标准范本
杭州临安律师
2025-04-08
广西离婚协议书标准范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:1.双方个人信息:明确夫妻双方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。2.自愿离婚声明:明确表明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,不受任何强迫。3.财产分配协议: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,包括动产和不动产,并约定如何分割或调解债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45条规定,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双方。4.子女抚养问题:如果有未成年子女,需明确哪一方拥有子女的抚养权以及另一方的探视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27条规定,父母有权和义务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。5.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害赔偿:如果一方要求,另一方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精神损害赔偿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32条规定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予无过错一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6.离婚后财产过户问题:明确如何处理需要过户的财产,并承诺配合完成相关手续。7.其他约定事项: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,自愿约定其他事项,如住房安排、子女教育费用分担等。8.签字确认日期:明确协议签订的日期,并由双方签字确认,以示诚意。值得注意的是,离婚协议书应尽可能详细,避免模糊不清,以减少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。同时,建议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,以确保内容合法、合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45条: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管理和使用,任何一方无权独自处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约定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,以实际价值为准,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双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27条:父母有权和义务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予无过错一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管教、教育不得违背孩子的利益,不得采用残酷或不当的方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32条:有过错的一方应当给予无过错一方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。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经济状况来确定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第15条: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自愿签订,内容不得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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